2010年01月06日 08:35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字体:大 中 小】
谭先生持农行金穗通宝卡
◎在建行ATM机上被盗信息和密码
◎在工行ATM机上被盗走存款
◎法院判决开卡行农行要负责赔偿
东莞的谭先生持农业银行金穗通宝卡在建行一台被人做了“手脚”的ATM机取款,被人盗取了银行卡信息,犯罪嫌疑人再到工行A T M机上将谭的金穗通宝卡18024元存款盗走。法院一审判决开户行农行赔偿客户损失,农行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即他行ATM被盗,开卡行要负责赔偿。
未识别伪造卡被判赔
去年4月9日,东莞的谭先生持贴有银联标志的农业银行金穗通宝卡,到建行东莞新基支行外的ATM机上支取现金900元。3天后的4月12日,谭发现上述通宝卡存款少了18024元,于是报案。
建行东莞新基支行外的ATM机监控录像显示,4月9日晚7时34分左右,也就是谭先生当晚取现金之前约1小时,有两名男子在该行ATM机上粘贴或安装不明物体。而工商银行(601398)东莞一处ATM机监控录像显示,当日晚10时56分左右,上述两名男子在该行的ATM机上进行操作并取款。
谭先生表示,上述两名嫌疑人,并非自己委托,涉案的储蓄卡从未丢失或转借他人、涉案储蓄卡的密码也未曾向他人泄露过,且在案发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一审认为,涉案存款取走是他人伪造谭银行卡,盗取了谭的存款,而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借记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谭先生18024元存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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