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6日 06:36 来源: 中安在线 【字体:大 中 小】
蚌埠市从今年7月起实行纯公积金贷款政策,从而结束了该市已实行8年的强制组合贷款的历史。
一直以来,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8︰2组合贷款方式,即80%的公积金贷款加上20%的商业货款。以双职工申请贷款30万元为例,可贷公积金30万元×80%=24万元,配商业贷款30万元×20%=6万元。由于住房贷款受到额度的影响,造成部分放款滞留在有关商业银行,给申请贷款的市民带来不便,也增加了借款人的负担。实行纯公积金贷款后,相比组合贷款的优势更为明显。以上述例子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组合贷款月供额为2002.39元,还款总额为480576元,支付利息总额为180575.55元;实行纯公积金贷款后,月供额为1930.49元,还款总额为463317元,支付利息总额为163316.75元。两种贷款方式相比,利率差为2.1%,月供额差72元,利息总额相差17259元。(张伟、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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