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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才给办 银行房贷“嫌民爱官”为哪般?

2011年07月11日 09:35 来源: 中国网 【字体:

  山东部分银行因为资金紧缩对个人房贷业务开始惜贷,有的银行规定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身份才可办理房贷。一家银行的经理介绍说,非济南户籍的外地人如果没有结婚很难获得贷款。(7月10日中国广播网)

  随着央行对银行存款准备金率的一再提高,各家商业银行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紧张的局面,再加上目前整体房贷市场的风险也在加大,在这种局势下,银行在房贷方面变得小心谨慎,甚至是挑挑拣拣,也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像山东省部分银行这样,规定只有具备政府机关公务员或者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才能获得个人住房贷款的做法,却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银行在房贷上“嫌民爱官”,无非是觉得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入高、工作稳定,还贷的能力更强,把钱借给他们更加安全保险。但收入高、工作稳定,并不代表信誉就好,先前媒体曾经报道过多次,很多地方的“老赖”和银行的催款名单上,都不乏公职人员的影子。这说明身份和信誉,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有钱的人,未必就是有诚信的人,银行只把钱贷给公职人员,并不比贷给其他人更加保险。

  其次,既然银行也知道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入更高、工作更稳定,那么也就预示着他们当中有能力买房,现在拥有住房的人也就相对更多,而那些普通的上班族,工薪阶层,才是当前买房的主力军,反而被银行以身份原因拒之门外,银行的责任感又在哪里?国家通过经济、金融等手段抑制炒房,反而伤及了这些购房自住的普通老百姓,岂不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银行的这种做法,也产生了很多负面的社会效果,带来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比如银行单方面规定房贷只贷给公职人员,而拒绝老百姓,这就等于是把“官”和“民”人为对立了起来,除满足了部分公职人员的虚荣心之外,更让多数普通老百姓心理上受到伤害,感觉自己是“二等公民”,遭遇身份歧视,甚至说在某种程度上激起社会更大的“仇官”情绪。

  银行出于自身的利益和风险考虑,对申请房贷的客户做出遴选,我们是能够理解的,但是单纯地以身份论英雄,规定只有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才能获得购房贷款,则未免简单粗暴,难免影响到那些既有能力,也有信誉的普通购房者,难免引起公众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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