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17日 14:26 来源: 金融界网站 【字体:大 中 小】
首先,通过浙商银行上海分行提供的方案,利用核心客户为其下游经销商做担保,解决了包括A公司在内的多家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其次,通过介入供应链,该行准确控制了资金的流动方向。采用年度购销合同下,单笔提货放款的方案,有效避免了传统方案“单笔审批,一次提款,随意使用”的粗放模式,也避免了传统方案下每笔放款都要先提供合同再审批的烦琐,通过银行产品和方案的设计,在有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保证了“三法一引”的顺利执行。
案例二:梳理企业财务流程,落实受托支付
传统的信贷模式,是银行对借款人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借款人借债还钱,在贷款没有成为不良贷款前,银行没有或很少参与或介入借款人的经营活动。只有当贷款变成不良资产以后,银行要依法收贷的时候,才更多地显现出银行对于借款人的经营管理的话语权。
中小企业在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客户群中占比较高,而中小企业在内部资金管理上往往存在计划性差、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够细致等问题,公司财务部门很难向银行提前上报准确的用款需求计划,因此在贷款新规实施以前,资金管理模式较为粗放,在贷款资金使用上往往是“一次提款,随意使用”。
C公司是一家在上海嘉定地区的小型化工经销商,因公司接到的化工原料订单金额小、数量多、客户散,公司往往在接到订单之后才去提货,且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区分不清晰,使用较为混乱。在实行“三法一引”、实贷实付之后,公司每支付一笔资金都需要将合同交银行进行放款前审批,对此客户意见较大,认为妨碍了效率,给公司正常运作造成了影响。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客户经理得知情况后,首先对客户进行了安抚,同时指出“三法一引”的严格执行绝对不能打折扣;其次向客户解释,不仅是浙商银行要求严格执行,其他银行也是同样。换言之,只要该客户想获得银行授信支持,就必须配合银行,改进企业财务的效率和计划性。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相关人员与C公司多次沟通后,专门对C公司的财务流程进行了优化设计,进一步强调了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同时根据C公司往年财务报表,对于几家较大供货商的付款进行归并整合,将银行资金主要用于集中支付大客户的货款上,将公司自有资金用于满足小额零散的支付需求。同时,公司通过内部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的再造,加强了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了放款效率。
该案例表明,通过银行与客户的沟通,帮助客户设计财务方案,可为企业优化财务流程,增强企业资金使用的计划性,节约财务费用并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同时也确保了“三法一引”的顺利执行。
评论区查看所有评论
爱股热帖
实盘直播
焦点新闻
图说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