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21日 07:05 来源: 人民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填补管理空白
完善合作社管理体制
那么,为什么一家小县城的民间林业合作社能骗取晋北地区众多农民的钱财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代县雁州造林专业合作社首先利用农民在金融方面的知识匮乏,现在很多农民还以为这家林业合作社是类似银行的机构;其次,就是打着国家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的大旗,让农民们对这个“保赚林”项目深信不疑;再次,就是借“交易员”在村里多年积累的人脉关系和信誉度,达到“杀熟”目的。
代县雁州造林专业合作社自2008年7月9日登记注册以来,以活立木交易为由,在晋西北地区发展农村信贷员为其交易员,合伙骗取代县、繁峙县等地的农民的现金。林业部门又无权监督林业合作社,这样“保赚林”项目便大胆搞起来了。
山西省忻州市林业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科孙全安科长表示,作为林业部门只能提供技术服务、政策咨询,专业合作社属于市场体系的产物,不受林业部门的制约管理。
山西省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科科长柳德平介绍说,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了就是轻则责令改正、批评教育,重则就是依法撤销登记。对于个别人侵犯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一般是通过法律的渠道解决。
多年从事林业工作的孙全安认为,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颁布后,林业成为投资热点,但个别林业公司在活立木交易过程中设置了一道道陷阱,成为市场健康发展的“杂音”。再加上大多数农民不具备林业知识,不了解林业经营的风险所在,无法有效地监控林地的经营状况,从而出现了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建议林业、财政、工商等部门联合起来,普及林业合作社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让农民真正认识到林业合作社的性质,尤其是对活立木交易这块,更应该完善市场管理体系和制度,避免不法分子为非作歹、欺诈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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