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21日 07:51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字体:大 中 小】
助力协同监管
问:这项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答:参与征信平台建设,实现我会与央行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做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提高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水平,而且有助于实现对失信行为特别是违法违规行为的协同监管,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首先,将证券期货监管执法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征信平台,有助于增强监管执法的效果。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行为,特别是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破坏市场秩序,而且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将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所作的处罚处理纳入有效覆盖全国的征信平台,必将进一步提高证券期货监管执法的威慑力和实际效果。同时,也能逐步引导市场主体远离违法失信,培育诚实守信的市场文化。
其次,积极使用征信平台信息,全面掌握考察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能够促进证券期货监管工作。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证券期货市场包含着大量的委托、信托关系,对诚信的要求特别高。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把诚实信用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是市场准入的重要法定条件。因此,在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中,我们必须全面考察监管对象的诚信状况,这是执法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市场负责、对投资者负责。在2007年上市公司清欠及公司治理专项工作中,我会与央行开展了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相关信用信息专项合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各项监管领域中比较全面、充分地使用信用信息、考察信用状况,有利于进一步压缩违法失信空间,提升市场整体诚信水平。
第三,我会与央行共同建设征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也是落实部际联席会议要求的重要举措,为我会下一步全面推进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内容更丰富、更适应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需要的诚信信息交流、利用平台积累了经验,提供了路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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