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11日 06:56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字体:大 中 小】
打造金融控股公司
去年9月17日,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及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金融十二五规划》称,“引导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在明确综合经营战略、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综合经营试点,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与水平。引导试点金融机构根据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和比较优势选择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推动中信集团公司和光大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办成真正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
一位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高层之前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决策层希望打造光大和中信两家金融控股公司,但光大集团股权关系不清晰,北京、香港两个总部无法并表;中信集团则内部子公司协调不够通畅。
“但决策层肯定会逐步打造这两家金融控股公司。”这位资产管理公司人士称。
“打造金融控股公司不但是监管层的目标,也是国际金融机构发展的趋势,光大集团将实现国际趋势与中国特色金融的有机结合。”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向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一旦光大集团实现对光大银行并表,监管层的监管将更便利,集团对银行的决策也将更加高效。
从已公开的信息来看,光大银行重组方案的核心之一在于,光大集团将从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由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投资的股份制公司。
“按照这个重组方案,无疑是理顺了光大集团的股权,股权结构得到了一定优化。”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黄泽民表示,从股东构成看,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同属于国有资产,股东多元化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
“虽然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同属国有资产,但股东构成发生重大变化,股东间为相互制约博弈,必定出台相关方案,可以预计企业治理结构也将随之变动。”黄泽民称。
在黄泽民看来,光大集团由一个股东转变为两个股东,仍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若要今天要一步提高效率,打造国际金融控股公司,光大集团需要进一步股权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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