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06日 16:40 来源: 红网 【字体:大 中 小】
在湖南攸县峦山镇某煤矿打工的黄某因赌博输了钱,遂起意盗窃宿舍舍友的储蓄卡和身份证,并巧合地输入身份证上的生日号码,轻松取走卡里的所有积蓄。3月6日,株洲市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黄某依法提起公诉。
据查,黄某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壮族,小学文化,因赌博输了钱,遂起意盗窃宿舍舍友钟某的储蓄卡取钱。2012年10月23日11时许,黄某从煤矿职工宿舍46号房间床上的黑色包袋内偷到钟汉云的信用社储蓄卡和身份证,来到酒埠江镇信用社,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自动取款机上输入钟某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没想到真能输入成功,并查询到卡上余额为31710元,黄某立即在柜台上取走31700元。回到煤矿后,黄某将身份证和储蓄卡放回原处。2012年10月24日,黄某回到广西老家,将偷到的31700元钱挥霍一空。
检察院官提醒广大市民:银行卡等重要东西的密码,请最好不要用生日作为密码,更加不能将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存放,让小偷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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