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02日 07:4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字体:大 中 小】
OECD条件将废除
所谓OECD条款是指,在台湾设立营业据点及参股投资的大陆银行,须有OECD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的经验,申请分行者,应已在台湾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
事实上,OECD不仅限制了台湾对大陆银行业的开放程度,对于台湾银行进入大陆市场同样是一条红线——台湾银行赴大陆设立分行,须已在OECD会员国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业务5年以上,且该分支机构在申请前一年内未有重大违规,或金融检查发现确实事项尚未改善的情形。
因此,OECD条件的废除,不仅降低大陆银行进入台湾市场的门槛,同时也让不少因此受阻的台湾银行得以松绑,包括台新国际商业银行、远东国际商业银行、台湾新光商业银行等受困OECD条件的银行,将可赴大陆设立营业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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