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27日 09:30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字体:大 中 小】
“拖拉机”式投资属违约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特别提到“严禁多人共同出资但仅以单人名义购买的行为”,商业银行需要在销售前主动告知,并以醒目的方式提示客户确认购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多个未达到产品销售起点金额要求的投资者,采用共同出资但仅以单人名义购买的行为,属于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本身已经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非但不受保护,而且要承担相应责任。”
银监局人士称,对设置有最低投资额的金融产品,一定不要采用“拖拉机”的方式参与投资,“监管部门之所以要求设置最低投资额,意图就是希望相关的投资者有足够的知识、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社区牛人
关于通知的相关新闻
评论区查看所有评论
爱股热帖
实盘直播
焦点新闻
图说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