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服刑被人p图补卡盗刷51万 银行审核资料如此随意

1评论 2017-08-17 13:35:29 来源:

  金融界网站综合 如今,银行卡、网络支付、网络办理银行卡业务十分普遍,这虽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是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不法分子甚至可能利用p图技术来逃过网络办理的漏洞,继而对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湖北一男子人在狱中却遇到手机卡被补办,结果银行卡遭盗刷 51 万。

  “拿张登记照P个图就能补办电信手机卡,然后盗刷了我5张银行卡,51万元就这样不翼而飞了,我一定要讨个说法,虽然硚口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都以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为由驳回起诉。”昨天,拿到市中院裁定书的蔡先生已委托律师向湖北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湖北昊楚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勇表示,本案中电信公司因未经持卡人蔡先生允许为其在网上办理补卡手续,因为审核不严被人冒用身份补办,并被犯罪分子利用,最后将其数张银行卡盗刷,导致客户巨额损失。电信公司在业务办理的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未尽到审核义务,侵犯了客户的财产权利。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电信部门如有侵权行为,是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

  刑事案件的侦破与否,并不影响蔡先生向电信运营服务商主张权利,法院以此驳回起诉不当。如果在此情形下,公民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法律公平正义的保护,将严重影响公民对于电信服务、银行资金安全的信心及交易安全的保障。导致的后果是,公安局尚未破案,民事赔偿不能实现,公民需要为他人的过错自行买单,不利于手机运行商服务的提高改善,相关网络犯罪会愈演愈烈。

  律师建议:因现在手机具有超强的支付功能,相关的网络通讯运营商应当谨慎开展网络补卡业务,此类业务最好经客户授权后再办理,并经严格审核,保证服务质量。对于客户来说,平时应当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银行信息,注意不外泄。在遇有朋友通过网络借款等情况时应及时核实,避免不必要财产损失。记者李冀事情要从2015年说起。2015年3月10日,38岁的新洲人蔡先生在阳逻街平江东路一处民宅里,因聚众赌博被警方带走,随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于2016年2月10日刑满释放。就在他被羁押的8月16日至9月3日期间,他的电信手机卡被两次冒名补办,5张储蓄卡、信用卡及支付宝均被盗刷,金额51万元,另有微信好友遭遇金额不等的诈骗。

  2015年9月4日,蔡先生的妻子徐女士赶到邾城街派出所报案说:8月26日,我给我老公还信用卡,发现该卡透支5万元,这与之前老公告知的4000元有很大差距,当时我们便将银行卡冻结了。9月4日,我们去一家银行查询我老公的储蓄卡账户,发现大量资金被转走。而后我们去另一家银行查询发现该行储蓄卡密码被修改。

  蔡先生的律师表示,在此案件中,电信公司未经核实蔡先生本人信息,未经允许就为其在网络上办理补卡登记业务,因为电信公司方面的审核不严谨而导致蔡先生的巨额财产损失,应该为此付主要责任。

  除了为蔡先生的遭遇感到心惊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提高自身警惕,对此,办理银行卡业务提醒的短信服务实时提供信息多一层保障,同时应当保管好与银行卡绑定一起的手机号码,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应该立即将卡挂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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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阅读:狱中服刑被人p图 银行卡资料审核

责任编辑:祝玉婷 RF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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