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银行因违规开展票据业务 被罚款3650万元

  金融界网站1月29日讯 绍兴监管分局公布了对绍兴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由于该行票据资产非真实转让;向监管部门的报告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未按规定落实票据业务内控管理要求;员工与票据中介存在往来,违规开展票据业务,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3650万元。

  王国海、吴维杠、顾小青、王琳、范天骁、王卫东对办理票据资产非真实转让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以下是被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关键词阅读:绍兴银行 违规开展 票据业务

责任编辑:葛文静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