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天津河西支行因流贷用于固定资产项目 被罚30万元

  金融界网站2月7日讯 天津银监局公布了对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由于该行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天津银监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30万元。

  以下是被天津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关键词阅读:建行 天津河西支行 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 贷款

责任编辑:葛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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