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混业监管到分业监管 一行三会的前世今生

  2003年4月底银监会成立之后,“三会”于2003年6月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了分工合作框架和协调机制,建立了“三会”联席会议制度。但该三方联席会议未包括人民银行,且召开的次数非常有限。

  2008年7 月,国务院办公厅还下发了人民银行“三定”方案,明确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三会”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部际联系会议制度形式,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以及监管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不过,由于各种原因,上述“一行三会”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并未取得实质成果与进展。

  直到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发文批复,首次明确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必要时可邀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重点围绕金融监管开展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等。

  彼时,多位金融专家认为,从宏观审慎角度,跨监管部门的协调,人民银行理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针对现在的混业经营的趋势也是一种进步和探索。但联席会议没有明确的决策机制、议事规则、决策权限等,可能实际操作上仍会只是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缺少机制保证。

  新金融监管体系确立

  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最终明确,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稳委”)。

  2017年11月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金稳委正式成立,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并由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担任主任。

  至此,新的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一委一行三会”正式确立。金稳委的职责主要有: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在分析人士看来,无论在机构定位还是在职责定位上,金稳委都高于一行三会,发挥着统筹协调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的金融业“大总管”作用。“一行三会”也从分业监管逐步进入协调监管阶段,我国金融监管进入一个新时代。

  连平认为,金稳委主要职责是从国务院的层面进行统筹协调,权威性毋庸置疑。“本来一行三会也有协调机制,比如部际协调会议,虽然进行了一些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但整体而言,目前需要一个很权威的机构把监管机构都统筹协调起来。事实也证明有很多方面没有统筹协调会出现问题,比如监管空白、监管套利,或者监管重叠等”。

  2017年11月17日,金融委成立后不久,《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征求意见稿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管局发布,以证券、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为切入点,对发行的资管产品种类、合格投资者类型、从业人员资质、产品代销渠道、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这也是金稳委首次就具体业务进行监管方面协调的成果。

  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去年在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发表演讲时指出,金稳委未来将重点关注影子银行、资产管理行业、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四方面问题。

  在谈到金融控股公司时,周小川直言:“一些大型私人企业通过并购获得各种金融服务牌照,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其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等违法行为,而我们对这些跨部门交易尚没有相应的监管政策。”

  201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指出,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

  对此,连平表示:“金融控股公司实际上是现在整个金融业务跨业、跨市场融合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但其长期缺乏监管。因此,如何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能够让它更好地为服务实体经济发挥作用,这是未来一个非常重要的监管重点。”

  至于未来“一行三会”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管职能,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研究员游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应该向综合的功能监管方向发展,达到及时预警和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的目的。所谓功能监管,就是把所有目前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以及其他的机构按照其金融功能,统一地进行监管职能的划分。

  连平则认为,分业监管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机构监管,以机构为主线,不过目前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是跨业、跨市场,金融业务不断相互融合,有时候难以分辨,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个趋势,未来监管体制应该要突出审慎监管和功能监管,往“大一统”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阅读:混业监管 三会 分业监管 1986年 监管框架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