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北京分行推出股票质押专户监管业务

  金融界网站讯 2018年1月12日,经证监会批准,沪深交易所、中登公司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并自2018年3月12日起正式实施。证券业协会同步下发了《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沪深交易所同步下发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会员指南》。(以下统称上述外规为《股票质押回购新规》)。

  《股票质押回购新规》明确要求融入方融入资金存放于其在券商指定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简称股票质押专户)。同时,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融入方融入资金跟踪管理制度,采取措施对融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招商银行积极响应,在领会政策精神并结合证券公司需求之后,研究招行现有产品及功能,经过多次方案及细节的调整,开发研究出了一套完整的事后监管方案。

  在招商银行的事后监管方案中,证券公司可使用招商银行网上“企业银行”管理融入方股票质押专户。融入方在招商银行开立股票质押专户之后,证券公司可通过“集团网银”和“公私账户一网通”的相关功能,即时查询融入方账户资金余额、交易明细,实现对股票质押资金用途的跟踪管理。

  在个人客户专户管理上,招商银行的产品尤显优势。招商银行“公私账户一网通”产品可以直接使用,通过网银即可完成客户授权与监控管理,拥有先发优势,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已经与辖内大型证券公司开展合作,通过提供该服务,双方进一步绑定关系,并有望在客户共同服务、项目资源互荐等方面深入合作。

关键词阅读:招行 股票质押专户监管业务

责任编辑:葛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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