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农商行因挪用个贷购房 被罚款35万

  金融界网站4月16日讯 嘉兴银监分局公布了对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的主要负责人是孙卫国。

  处罚信息显示,海宁农商行因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以及向未竣工验收商用房发放按揭贷款,嘉兴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对其进行罚款35万元。

关键词阅读:个贷 房贷 农商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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