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百程:严打非法行为 民间借贷环境会得到进一步净化

  金融界网站5月4日讯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为此,金融界银行频道对话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于百程指出通知出台的背景是在民间借贷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法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和金融秩序。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放贷业务或者主要以放贷为日常业务的,都需要经过相关机关依法批准。

  通知中对具体的一些典型违法活动进行了点名,包括非法集资发放民间贷款、暴力催收、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校园贷和现金贷、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的变相放贷。同时,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其中,校园贷和现金贷、暴力催收等问题,都在过去一段时间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中反复要求的禁止事项。于百程表示,在相关放贷业务的监管口径中,不管是线上线下,监管原则是一致的。近期各地警方进行的“化解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集资”针对“套路贷”等违法行为的严打行动,和此通知也是一脉相承。

  于百程认为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和相关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民间借贷环境会得到进一步净化,同时,通知也要求银行和小贷公司等,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上网贷平台等提供的小额分散借款服务,各类群体和小微企业的合理借款需求也会不断得到满足。

关键词阅读:于百程 非法行为 民间借贷

责任编辑:申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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