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金协会提示套路贷风险 严禁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5月25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官网发布《关于严禁"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再次划定36%利率红线,同时对签订虚假"阴阳合同"、资金走账等故意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行为进行了警示。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会员单位及社会上有关企业应依法经营、规范行为、加强管理,防范刑事风险,具体要求如下:

  1、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

  2、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价,实际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 36%;不得在合同外另行收取费用。

  3、不得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虚假合同”,合同原件必须给到借款人。

  4、不得通过制造银行走账流水,造成已向借款人交付全部借款金额的假象;不得将不合理的高息、罚息等通过制造银行流水及签订“连环合同”方式变造为新的贷款本金。

  5、不得以不回短信、不接电话、财务没空等各种理由和方式有意造成借款人逾期,不得通过显失公平的高额“违约金”或“罚息”等进行获利,甚至作为主要获利手段。

  6、不得通过车辆的抵/质押、房屋网签等手段,非法变卖、处置借款人车辆、房屋等,侵占借款人财物。

  7、不得采取辱骂恐吓、毁坏名誉、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催收。

  近年来,利用"高利贷"、"套路贷"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非法活动层出不穷,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拳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4月,银保监会、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明确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作为新型的诈骗手段,"套路贷"可谓是套路满满。一个简单的借款,通过层层"连环套",看似"合法化",其终极目标往往是受害者的金钱、房产、车子等财产,目前涉众群体范围正逐步年轻化,甚至向学生群体蔓延。

  "套路贷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侵占财产之实的骗局,最大危害是通过做假银行流水、连环合同等手段将高利贷、砍头息、侵占房产等非法行为合法化,一步步让你上套,证据充分到向法院起诉也很难挽救,因此监管层零容忍将其列入打击范围。尽管目前广州暂未出现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协会仍有必要防患于未然,发文规范从业机构经营行为,同时也是帮助会员单位防范刑事责任风险。"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表示。据悉,根据广州市金融工作局的统一安排,广州互金协会也将通过广东电台"金融大讲堂"节目介绍"套路贷"骗局,增加市民风险防范意识和辨析能力。

关键词阅读:广州互金协会 套路贷

责任编辑:申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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