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遵循金融开放基本原则 推动金融业双向开放

  金融界网站5月29日讯 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人民银行、新华通讯社、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担任支持单位,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西城区人民政府承办的“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易纲行长参加本次论坛,并参加了以“加速金融改革开放,共同推动金融管理中心合作发展”的对话交流。易纲表示,目前我国整个金融业发展居于世界领先水平,但是我们追求的不是规模的大小,而是高质量、高效率、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易纲行长

  针对扩大金融对内、对外开放这个问题,易纲提出了三条原则:

  一、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

  首先,金融是个服务业,通过金融服务我们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节约时间。这个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个必然的行业。金融服务概括起来说主要是配置资源和管理风险两个方面。

  其次,金融是一个竞争业的行业,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市场上绝大多数金融服务都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因此,必然会引入竞争。要竞争就必然要开放,对内对外都要开放。通过竞争,中国的金融可以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金融双向开放、汇率形成机制、资本项目可兑换需互相配合、共同推进

  一个灵活汇率机制是整个经济的稳定器,也是一个国际收支调节和跨境资金流动的稳定器,有了这样市场化的汇率机制,风险可以通过这样一个机制来不断释放,不断有效配置资源。

  资本项目可兑换也要同步进行,人民币国际化要求我们稳步的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如果很多资本项目都是管制的,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就名不副实。只有实现资本项目基本可兑换,金融业实行双向的开放,汇率形成机制和整个的金融业才能协调发展。

    三、金融开放程度与金融监管能力相匹配

  随着金融的开放,会出现跨市场、跨地域、跨国界的资本流动,而且会产生很多的金融创新。提高金融的开放水平,必须要提高金融的监管能力。一方面要打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攻坚战,加强宏观审慎管理,补齐金融管理的短板,做好政策配套,不断健全与金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会计体系,完善支付、托管、清算、金融统计等等金融的基础设施,推动各金融市场在岸和离岸市场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学习探索总结经验,提高我们的监管能力,培养监管人才。

关键词阅读:易纲 中国金融业 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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