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贷后管理失职 被罚款50万

  金融界网站7月11日讯 天津银监局公布了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的主要负责人是李永祥。处罚信息显示该行贷后管理失职,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天津银监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第七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对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关键词阅读:兴业银行天津华苑支行 罚款

责任编辑:申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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