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率放开并非终点

  近段时间,银行大额存单成为金融市场“新贵”。

  记者注意到,国有大行、股份行和城商行、农商行的大额存单利率上限一度由之前的1.4倍、1.42倍、1.45倍上调到1.5倍、1.52倍及1.55倍(即等于上浮幅度达55%)。此举被解读为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的一大趋势。

  从1996年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起点,我国利率市场化历经了近20年的渐进式改革。那么,中国为什么要推进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在这20年来取得了怎样的进展?未来又将向何处去?

  缘起:利率管制根基动摇

  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我国一直处于利率管制时期,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均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可浮动范围和浮动方法比较固定。

  在那时,管制性的存贷款基准利率长期存在着。据了解,人为建立这个基准的目的,除了维持利差以维护银行收益,防止其进行非理性价格战而导致系统性风险外,还有变相再分配信贷资源以承担财政职能的货币政策的作用。

  利率管制的关键是能够向民众征收一定规模的特许利差,并将这笔征收的利差收益转移给产业,相当于以存款人利益补贴企业,与计划经济时代“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理相同。这样,当央行直接通过存贷款利率升降息的时候,就不会遇到利率的传导效率问题,利率的变动直接传递到实体经济。

  但利率管制能延续的条件之一,是存款人愿意将剩余资金以低利率存入银行。在通货膨胀率低且没有可比均衡利率的时代,存款人手中的闲钱没有其他投向,也只能选择存在银行。

  然而,利率管制扭曲了价格关系,不能实际反映市场的供需要求,削弱了利率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功能。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逐渐发展、通货膨胀率上升,人们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等可以获得更高收益时,银行存款的吸引力大大下降,利率管制的根基就发生了动摇。这时,放松对利率的管制也迫在眉睫。

  路径:20年基本完成市场化

  我国于1996年开始启动利率市场化进程,逐步放开利率管制。

  1996年6月1日,央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此举被视为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2004年左右,开始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尝试。2004年至2006年实现了放开贷款利率上限、扩大房贷利率浮动范围。

  2012年之后,利率市场化步伐明显加快,先后多次扩大存贷款浮动区间,并于2013年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2015年全面放开存款利率管制,这标志着存贷款的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

  彼时,央行负责人表示,取消对利率浮动的行政限制后,并不意味着央行不再对利率进行管理,只是利率调控会更加倚重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和传导机制。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利率市场化采取的是渐进式改革模式,在众多利率品种中,按照先长期,后短期;先外币,后本币;先法人,后一般储户;先贷款、后存款的顺序进行改革。

  “海清FICC频道”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撰文指出,在逐步放开存贷款利率管制的同时,央行还提出“利率走廊”三步走路线图:第一步,在一个隐性的政策利率周围建立一个事实上的利率走廊,但未必宣布这个隐性的政策利率;第二步,逐步收窄事实上的利率走廊;第三步,宣布建立短期盯住政策利率和中长期参考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的新政策框架。2014年至2016年,央行沿着这一路线图进行了不少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不过,这一阶段的利率市场化并不充分,一方面,存在“利率双轨制”问题;另一方面,由于金融机构缺乏监管,加剧了2016年的“金融乱象”,2017年利率市场化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后撤,货币市场波动性急剧提高,利率的基准作用下降。

  新航程:稳步推进“双轨合一”

  种种信号表明,中国距离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已越来越近。

  在今年4月的博鳌论坛,央行行长易纲明确表示,我国正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仍存在一些利率“双轨制”,一是在存贷款方面仍有基准利率,二是货币市场利率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最佳策略是让这两个轨道的利率逐渐统一。

  在孙立坚看来,“两轨合一”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利率的走势,而不是政府;另一方面,要让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的资金自由流动,让利率的差异体现在期限的长短和参与者信用等级的高低上,没有根据上述因素进行定价的行为都可以怀疑为破坏市场稳定的行为。

  实际上,从前不久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上半年宏观经济运行分析与下半年展望》研究报告中可以看出,央行已为推进“两轨合一”展开了一系列“动作”:

  3月,央行引入新的一级交易商考评指标体系,涵盖传导货币政策、发挥市场稳定器作用等七个方面,重在完善市场化的利率调整与传导机制;4月,央行与中国银行(港股03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旨在消除监管套利并打破刚兑,修复利率定价扭曲,从而实现渐进式的利率并轨;5月,央行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表示,继续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利率“两轨”逐步合“一轨”,趋向市场化的方向。这与易纲此前的表态一脉相承。

  难点:培育市场基准利率体系

  面对新航程,利率市场化还有哪些“硬骨头”要啃?

  按理说,利率市场化完成后,市场基准利率应该只剩下一个,那就是在公开市场中形成的一条传导到各个市场的收益率曲线,比如美联储的联邦基准(由隔夜拆借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形成)。

  早在10年前,还未就任央行行长的易纲就曾在他的《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一文中指出,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之一是培育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如果央行放松了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的管制,又没有其他可靠的代替基准,结果可能更坏。而放松管制的时机由新的定价基准成熟的时间决定”。

  今年5月落地的《“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中更明确提出,培育市场基准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健全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化竞争性利率体系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目前利率市场化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市场基准利率到底选哪一个。“存款利率已被否定,有一种说法是用SHIBOR,或是别的同业利率,但到底用哪一个,目前还没有定论”。

  那么,市场基准利率该怎么定义呢?

  孙立坚称,如果认为利率市场化单纯是由金融机构随便定利率,是完全错误的。“利率市场化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市场利率作为参照系。”孙立坚称,“也就是一个"两轨合一"的收益率曲线所代表的市场利率,利率的走势由市场的供求决定。如果出现较大偏离,就可以怀疑参与者是否在人为操纵利率来形成对其有利的价差套利空间,央行就可进行监管。”

  但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尚不成熟,市场内部割裂现象严重,导致利率联动效应较弱,利率传导机制不健全,进而使得在利率放开由市场供求决定之后,其基准利率的形成机制不合理。

  “目前货币市场利率已高度市场化,贷款基准利率虽然放开,但还是有一些窗口指导存在,而存款基准利率根本还没有放开。而且,分割的市场不可能形成健康的收益率曲线,只有放开所有的利率管制,让资金自由流动,央行才可以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对于不合理的利率定价及时干预,不要让它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才能畅通。”孙立坚表示。

  考验:倒逼银行业加快转型

  利率市场化给商业银行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改变了银行业已习惯的利率决定机制和变动规律,给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挑战。

  有业内人士认为,利率市场化会倒逼银行加快经营模式和经营战略转型。但在负债荒的背景下,银行出于拉存款的压力,会竞相抬高存款利率,进而导致银行存款成本提升和净息差的收窄,过度依赖利差的传统模式会越来越难以为继,对银行的盈利水平造成负面影响。

  孙立坚表示,银行未来不能只靠传统的存贷差来获利,而是要通过一些增值业务盈利。

  同时,我国金融业的经营制度造成了金融创新动力(310328,基金吧)不足,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制度使得金融业行业间的联系性较弱,协同合作的机会较少,限制了金融产品的创新。

  对此,孙立坚认为, “中国应该给予银行更多的增值业务空间,利用混业经营的模式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要对资金空转等行为加强监管,让银行更好地服务企业。”

  此外,利率市场化把定价权交给了银行,对银行金融产品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奚君羊认为,利率市场化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最重要的是有了自主定价的能力。以前存款基准利率由央行来定,对银行来说其实是不合理的,每个银行应该根据自己客户、资金的情况,资金成本收益的变化以及经营管理战略来执行对自己合适的利率。

  自1996年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推行了20余年,到目前,只有存款利率还未完全放开,似乎利率市场化的终点就在前方。但到达所谓的终点之后呢?

  “利率市场化发展到现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并不是"临门一脚"的问题。不能把存款利率的放开理解为利率市场化的结束,利率市场化是一个系统,除了存款利率的放开,还有市场利率的形成,以及市场利率形成后造成的结果是好还是坏,这才是关键。要发挥利率市场化对金融体系盘活资金,提高效率的正面影响,而避免银行因存贷差收窄造成业绩下滑,影响到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孙立坚强调。

  现在,利率管制的断壁残垣在等待最后的清理。等利率管制的历史真正终结,一个由完全市场主导的属于中国银行家、金融家的新时代才会真正开始。

关键词阅读:利率管制 存款利率 存贷款基准利率

责任编辑:申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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