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还债股份来补 中行工行等7家银行成泸天化股东

  8月22日晚间,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ST天化)发布公告称,由于泸天化无法到期清偿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被法院裁定重整,中国银行泸州分行受领大股东泸天化集团所持的泸天化股票用于抵债清偿债务。

  此次受领股份后,中国银行泸州分行持有泸天化的股份比例由4.01%增加至5.51%。

  据了解,泸天化2016年和2017年接连出现亏损,欠下大笔债务,丧失偿债能力最终走向重整之路,而多家追债未果的机构只能选择接受股票抵偿债务,纷纷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今年5月28日,泸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泸天化集团重整计划》,由中国银行泸州分行按照《泸天化集团重整计划》安排受领偿债股票等事项。

  6月份以来,中国银行泸州分行陆续几次受领泸天化集团持有的泸天化股份用于清偿债务,持股比例也一路上升。

  没钱还债,股份来抵

  据了解,泸天化的主营业务是尿素、复合肥等化肥类产品,以及甲醇、浓硝酸及硝酸铵等化工类产品。但是受化肥行业产能过剩影响,泸天化2016年和2017年的经营持续亏损。

  Wind数据显示,泸天化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0.59亿元,净利润亏损6.38亿元,同比下降高达3587.42%;2017年情况没有好转,实现营业收入37.35亿元,净利润亏损14.9亿元。

  去年6月,泸天化收到债权人泸州天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下称“天浩塑料”)《通知书》。申请人以泸天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为由,向四川省泸州市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而泸天化之所以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缘于泸天化存在欠款情形,泸天化拖欠上述申请人天浩塑料包装袋货款合计509万元。去年12月,泸州中院受理泸天化重整一案,并指定了管理人,今年6月,泸州中院裁定批准泸天化重整计划。

  除了泸天化,泸天化控股股东泸天化集团本身也在今年5月被法院裁定批准重整。

  除了上述债权人之外,泸天化还欠中国银行泸州分行的钱,无力还债的泸天化集团和泸天化,只有用手里的股票来抵,这就是所谓的“债转股”。

  那么,这种“债转股”到底好不好?

  一位券商分析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债转股的初衷是好的。对企业来讲,一是缓解了企业的债务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杠杆率,符合降杠杆的大方向。对银行来讲,让企业活下来甚至活得更好,就可以降低贷款成为不良的可能性,持有企业股权也有望获得长期回报。

  “但这种方式面临一个问题,就是道德风险,如果企业不自觉,比如那些‘老赖’,把杠杆率降下来了,再去融资继续不还债,可能出现恶性循环,产生更大的金融风险。”该人士称。

  7家银行位列股东席位

  记者注意到,除中国银行泸州分行外,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工商银行泸州分行、天津银行成都分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泸州商业银行等都认领了用来抵债的泸天化股票。

  而大量用股抵债导致大股东泸天化集团持有泸天化的股份比例也降至零,退出股东之列。

  泸天化在8月3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称,根据《泸天化集团重整计划》,泸天化集团持有的近1.79亿股将全部用于清偿自身债务。变动完成后,泸天化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0股,持股比例由11.45%下降至0%。

  8月22日公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还指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执行《泸天化股份重整计划》,中国银行泸州分行与其他债权银行非一致行动人,中国银行泸州分行不会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同时,中国银行泸州分行存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司法划扣等方式领受上市公司股份用以清偿债权从而增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也可能通过公开途径处置而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上述分析人士告诉记者,从企业的角度肯定是利好的,也是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表现,企业有了资金之后至少能维持运转。但银行把债权变成股权之后,一般不可能一直做公司的股东,会选择适当时机退出。“但是至于什么时候能退就不好说,万一公司破产,股份也就没什么价值了”。

  事实上,泸天化开始重整后,在业绩上已经取得好转。7月11日,泸天化发布《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上半年已实现扭亏为盈,预计净利润在2.3亿元至2.8亿元,同比增长692.78%至821.65%。

  对此,泸天化解释称,这主要是由于去年12月泸州中院相继受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和宁化学的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后,金融机构借款停止计息,财务费用大幅减少。同时,化肥和化工产品市场回暖,产品价格逐步上涨,同时加强费用管控。

关键词阅读:工行 债转股

责任编辑:申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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