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项违规 自贡银行和多名员工被罚

  10月10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自贡银监分局对自贡银行和多名员工的行政处罚信息。

  因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过程中,未执行内控制度审查交易对手真实性、逆程序办理业务、违规划付转贴现资金,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依法对自贡银行行政罚款150万元。

  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3号令)第二十八条,取消周德源五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取消张鸿雷三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经办责任,且在办理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涉嫌刑事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李符玉、张正意二人分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处罚。处罚日期为2018年6月20日。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2年12月5日,注册地址为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58号,注册资本为201498.667万人民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键词阅读:银行业监督 票据转贴现

责任编辑:申雪娇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