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局275张罚单 民生、浦发等118家银行被罚4680万

摘要
据金融界网站统计,本期(2019.1.11-2019.1.17)银监系统共开出275张罚单,处罚银行业金融机构118家、共罚款约4680万元,其中民生银行南宁分行被处罚款220万元,居本期银监罚单排行榜榜首。

    银监罚单一周点评(2019.1.11-2019.1.17)

  本期银监会共开出275张罚单,由于银监罚单公开信息的滞后性,本期罚单的行政处罚决定多为2018年12月底,符合年末银行罚单集中爆发的预期。本期处罚银行业金融机构118家、处罚相关责任人共157人,共计罚款约4680万元。

    1月14日和17日为罚单集中日,两天共开出187张罚单,占罚单总数的一半以上。

  其中,民生银行南宁分行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内控管理不到位,本行员工虚构借款用途获得贷款并挪作他用;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管;违规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查询使用银行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等案由被处罚款220万元,为本期罚单金额最高。

  从具体的处罚对象来看,个人罚单数仍远高于机构罚单数。本期机构罚单数为118张,其中排名前三位的依旧是农村商业银行、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

  大型国有银行中,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罚单数最多,其中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因未尽职调查核验大额存款证明书真伪,贸易背景不真实导致融资资金被挪用,股权投资类理财产品向普通个人投资者销售,向本行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案由被罚款140万元。

  股份制银行中民生银行被罚金额最多,其次是平安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作为本期唯一一家被处罚的政策性银行,因违规办理贷款业务;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内控不合规,未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原则等案由被河北监管局罚款150万元。

  本期,各银监分局开出罚单的案由中,主要涉及“贷款三查不尽职或违规放贷”、“贷款资金被挪用他用”、“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致使内控失效”和“贷款五级风险分类不准确”和“资本充足率不达标情况下实施现金分红”等事由。

  其中罚单最多的案由是“贷款三查不尽职或违规放贷”占比23.08%,其次是“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占比19.23%,临近年末,在银行考核压力之下的信贷业务成为本期银监罚单的重灾爆发区。

  据统计数据显示,本期共有49家银监局或银监分局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永州监管分局于1月14日一次性开出56张罚单,但处罚金额不多总计110万元,主要处罚3家银行机构,中国工商银行永州分行、湖南江华农村商业银行和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处罚相关责任人53人,处罚案由为办理虚假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信贷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和转嫁房产抵押登记费等。

  据金融界网站梳理,本期银监罚单按处罚金额统计排行前十的金融机构,位列前三的分别是民生银行南宁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处罚金额分别为220万元、180万元和15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统计如下:

关键词阅读:银保监局 罚单 民生 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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