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临门支付天津分公司因违反规定 被罚7万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津银罚〔2019〕6号)显示,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7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关键词阅读:银行卡 中国人民银行 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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