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拟取消公积金二次贷款间隔2年期限 6月1日起执行

  4月29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取消我市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间隔期限的通知》。《通知》提出,为进一步满足职工购房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二次申贷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的期限限制,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同时,二次申贷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关键词阅读: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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