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银行”应该保持适当竞争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促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决定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

  从公告中可以看出,此次降准的对象只针对未设异地分支行的县域农商行或设立异地分支行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商行。而据央行统计,有1000家左右的县域农商行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约占全部农商行的70%。从资金用途看,此次释放资金约2800亿元,要求全部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符合去年以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政策导向。

  目前,我国实际执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大致分为三档。此次定向降准后,部分县域农商行的存款准备金率由第二档变为第三档。从这个角度看,有利于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形成“三档两优”的基本框架。同时,此次对主要服务县域的农商行实行定向降准,将享受第三档准备金率的机构范围扩大到大部分农商行,有助于引导和鼓励农商行将服务本地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作为主要工作。

  当前我国中小银行占比已经较高,对县域农商行定向降准,实行中小银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有助于推动农商行稳健发展,优化银行机构体系,进而更好地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更具资金实力也更有成本优势的国有大行发力小微领域,县域农商行受到的影响有多大呢?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表示,国有大行涉足小微领域是金融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市场化的体现,对农商行的冲击有限。一方面,从激励机制上,国有大行受制于考核、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动力不足。另一方面,我国的农村商业银行绝大部分是服务县域内的中小金融机构,对当地企业情况也较为了解,可以更好地满足当地小微、民企的融资需求。国有大行和农商银行的差异化竞争有助于进一步完善金融产品供给,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农商行应深入挖掘当地金融需求,完善金融产品的功能,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创新抵押担保、还款方式,推进科技平台建设,打造先进的管理系统和开发具有竞争力的业务产品。”苏剑说。

  与之同时,苏剑指出,近几年,部分农商银行得到了快速发展,而农商行的不良贷款率也在上升,应定期开展流动风险性压力测试,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王洋则表示,过去在中小银行出现之前,国有银行曾经在县域内有大量的网点。现在这些国有大行返回县域正体现了对县域经济以及小微企业服务的不足。“正是由于做得还不够好,企业没有得到有效满足,因此,未来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国有大行的进入,王洋表示,或将对中小银行带来一定的冲击。要把握好适度竞争原则,而不是恶性竞争、过度竞争,要避免银行急于在短期内追求市场占比的情况。

  “如果没有竞争可能会形成一些垄断,甚至包括服务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都难以得到提升。因此,大小银行之间应该保持适度竞争的原则。在适度竞争之下,可以相互学习各自的长处,发挥各自的优势,发挥差异化的经营模式,开发不同的金融产品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因此,保持适度竞争原则或将会带来一个比较好的结果。”王洋说。

关键词阅读:小微 中小银行 银行机构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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