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商行举报人:山东银保监局的回复漏洞百出 感到绝望

  “济南农商行遭实名举报事件”仍在继续发酵,6月10日,举报人彭博再次发文:《如果山东省委和中央不介入,正义可能真的会缺席》。

  举报人彭博称6月9日经历了人生最为激荡的一天,先是济南农商行发文否认了所举报的一切,随后,山东银保监局又回应媒体称,曾收到过举报人对济南农商行的举报,但已依法回复。举报人对于山东银保监会这样的回应,表示感到绝望。

  以下为山东银保监会4月17日给出的举报回复:

  彭博:

  我局于2019年2月11日,2月12日先后被到银保监会的交的你向郭树清主席反映的相同信访材料,根据《信访条例》以及银保监会信访工作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法定工作职责内的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对超出职责范围事项按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关于“隐藏重大案件至今不追责”事项。我局调闻了相关文件资料,并向业务经办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2016年9月18日,济南农商行向山东银监局报送了《案件风险信息快报》,反映该行员工李丹雨涉嫌经济案件被公安机关拘留的情况。同日,我局以《案件风险信息快报》(2016年9号)向原银监会进行了报告。 2018 年以来,根据异地农商行暴露的问题以及案件进展情况,我局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向原银监会进行了多次后续报告和汇报。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积极侦办此案件,济南农商行已收到相关涉案机构所在省份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等法律文书,并聘请了专业律师,收集各项证据,积极进行应诉。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审理过程中,并将依据案件审理结果依法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你反映的隐藏案件。不报送重大案件,以及(接下来衔接图片内容)

(彭博称因为图片上传问题,第一张图文字呈现,二三张图为扫描件)

  彭博对此表示,山东银保监局对所举报的问题线索并没有核查清楚,现在将向中国银监会提出复议申请全文呈现:

  一、关于答复“至今隐藏案件不追责问题,不报送重大案件,济南农商行承受近15亿资金损失的问题不属实”没有核查清楚,是不尽职,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2016年9月李丹雨在济南农商行岗位上诈骗廊坊银行2亿元被移交公安机关刑拘”案件事实清楚。山东省联社、山东省银保监局应严格按照银监会办发2013【255】号文第一章第3条,及第四章21条等规定:“发生重大案件并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应暂停案发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责成配合调查...待案件查清后再进一步追责等”追责措施。

  2016年9月,山东省联社移交重大诈骗案件2亿元作案人被公安机关刑拘后,经查共涉案金额35亿(其中有三年未到期票据20多亿)的案件进展情况山东省联社不按照规定逐级报送书面《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报告》,不按照银监会【2013】255号文采取对案发层级董事长、行长暂停职务,责成配合调查的追责措施。

  2、山东银监保局没有核查清楚:“山东省联社理事长孙开连在2018年6月知情大庆农商行(35亿重大案件三年票据到期)在重大票据诈骗案事实清楚下起诉济南农商行赔款近15亿的”案件事实情况下,山东省联社不按照规定逐级报送书面《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报告》,不按照“银监会{2013【255】号文}采取对案发机构济南农商行董事长、行长停职、责成配合调查等追责措施..及涉嫌渎职的移交司法机关”已严重失职!请银监会核查大庆农商行等在重大票据诈骗案事实清楚下(三年票据到期)于2018年6月起诉济南农商行赔款15亿”的案件事实。

  3、山东银保监局没有核查清楚:“李丹雨在被公安机关刑拘期间于2017年初就被串通解除公职”。济南农商行董事长、行长开脱责任、消除证据事实清楚(在没有完全查清案件情况下在公安刑拘期间串通开除作案人)。重大诈骗案件金融机构已经开除作案人视同内部结案。山东省联社没有对开除重大案件的作案人逐级书面报送《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报告》。没有按照银监办发{2013[255]号文}对济南农商行董事长、行长采取停职、配合调查的追责措施。

  4、关于答复的“已收到法院起诉,案件正在调查审理中,并将依据案件审理结果进行责任认定”是不作为。2018年6月济南农商行已经收到赔款15亿起诉书,35亿重大票据诈骗案带来的15亿资金损失案件事实清楚,济南农商行董事长、行长已经涉嫌渎职,山东省联社没有严格按照银监会{2013【255】号文}规定对案发层级董事长、行长应停职、并配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的追责措施!“济南农商行董事长、行长自2016年9月重大票据诈骗案发生,一直到2018年6月大庆农商行等在三年票据到期案件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起诉赔款15亿事实清楚,至今还在岗位履职并进行了消除证据等一系列问题”属于管理失职。

  5、山东银监局没有调查清楚:2018年6月济南农商行收到赔款15亿的起诉书后,不逐级报送书面《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报告》,山东省联社、济南农商行私下派人到北京找法院私人关系协商疏通对“35亿重大票据诈骗案(三年票据到期)济南农商行被起诉赔款15亿的案件”预拿到济南法院审判及预要庭外和解”的事实!

  6、山东银监局没有核查清楚“关于2016年9月李丹雨诈骗廊坊银行2亿元案件,合伙企业是大舜天成是济南农商行的贷款企业资金来源有严重问题”,山东省联社没有及时根据公安机关核查情况进一步核查大舜天成贷款问题减少信贷资金损失并严肃问责是失职!

  以上重大票据诈骗案件,“2016年9月李丹雨诈骗廊坊银行2亿元被移送公安机关刑拘”、“合伙诈骗企业大舜天成是济南农商行的贷款企业资金有严重问题”、“经公安核查涉案金额35亿(有三年未到期票据20余亿)”、“2017年作案人在刑拘期间被串通开除公职”、“2018年6月济南农商行被起诉赔款15亿,35亿重大票据诈骗案带来15亿资金损失(三年票据到期)”等案件事实清楚,山东省联社等没有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逐级分别书面《报送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报告》,自案发日2016年9月至今济南农商行董事长、行长还在岗位履职,山东省联社没有按照银监会{2013}255号文规定“对案发机构董事长、行长采取停职、责成配合调查…涉嫌渎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追责措施”已构成严重的管理失职和滥用职权!

  二、关于答复“没发现济南农商行阻止你履职的情况”,是错误的,对举报的问题线索没有尽职核查清楚。具体情况如下:

  1、山东银保监局没有核查清楚:“山东省联社任用我为济南农商行副监事长无书面文件(组织六人会议定),至今无分工文件等,我在没有职权的情况下按照通知参加的监事会,因为我无法工作所以无法掌握了解董事会、高管层履职的情况,所以在监事会上我无法对董事会、高管层履职等提出客观的意见”,山东省联社和济南农商行已构成了阻止副监事长履职!对重大票据诈骗案件应追责及无法履职等问题我分别八次书面向山东省联社、三次向山东银保监局汇报反映。我是在无法工作没有职权的情况下按照通知参加的监事会无法提出客观意见。我在没有职权的情况下按照通知参加的监事会是阻止副监事长履职,所以案件等问题应对我进行免责!

  2、山东银保监局没有核查清楚:“山东省联社自2015年以来对我任职济南农商行副监事长至今没有管理考核,至今无分工文件、不传阅文件、不通知行务会、业务会(2018年12月通知业务会按照六人会议不安排副行级座位)等致使我无法工作履行职责,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监督董事会、高管层履职等问题”是阻止副监事长履职。内控漏洞较大!

  3、山东银保监局没有核查清楚:“济南农商行党委不作为不安排监事会参加董事会等内控严重失效问题(全年只指定一名监事参加董事会代替监事长、副监事长及10名监事监督董事会高管层履职),董事会、高管层权力失去监督,内控监督严重失效”等严重问题。

  4、山东银保监局没有核查清楚:济南农商行内控存在巨大漏洞,监督形同虚设。《章程》规定副监事长是监督董事会、高管层履职的职责并报省银监局备案!副监事长同监事长一样是行政职务。山东省联社是党管干部,济南农商行是正处级单位,全省副处级以上干部都归省联社管。对“山东省联社决策错误将监事长设为副职,副监事长更是无法履职的严重问题致使济南农商行公司治理架构严重失衡,内控出现巨大漏洞和风险隐患,董事会和高管层权力失去监督”的问题是山东省联社领导不作为!

  三、关于答复的“关于举报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中纪委派驻银监会等已进入调查,纪检监察机关有权利要求违法乱纪的党员、领导干部配合调查。应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乱纪问题。对此问题将坚决举报纠察追责到底!

  四、山东银保监局没有核查清楚:“关于答复的山东省联社领导不作为、滥用职权等事项,已在第一条和第二条回应”是失职。“关于35亿重大票据诈骗案件带来15亿损失等严重问题至今不采取追责措施、至今阻止副监事长履职等严重问题”省联社党组书记孙开连、人事部长张君不作为、滥用职权的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6年9月孙开连任山东省联社主任、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2018年4月代理主持工作;2018年6月任职山东省联社党组书记、理事长)。

  山东省银保监局、山东省联社在查处重大票据诈骗案件、及阻止副监事长履职等严重问题上,其子女、爱人等直系亲属在山东省联社、济南农商行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应该予以回避!

  举报人称,以上是山东银保监局答复的漏洞以及自己的逐条反驳,并请山东银保监局在公开场合回复质疑,回应网友关切。

关键词阅读:济南农商行 山东银保监会 彭博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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