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等六家银行信用卡中心违规接罚单 被罚总额190万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工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补罚共计190万。

  公开信息显示,此次开出罚单的时间跨度为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原因为在部分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及对申请人收入核定严重不审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上海银监局分别对工商工行上海市第一支行罚款30万元、对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罚款30万元、对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罚款40万元、对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罚款20万元、对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罚款4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罚款3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关键词阅读:上海银保监局 信用卡中心

责任编辑:葛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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