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包装消费贷入房市 称“直接提现银行查不出去向”

  近期,银保监会各地监管局密集开出罚单持续砸向银行贷款违规,尤其是贷款违规流入股市、楼市,引起了市场的关注。《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频繁换“马甲”的首付贷仍然流向房地产市场,中介机构或贷款机构为购房者提供首付贷款的行为也屡禁不止。

  首付贷违规花招百出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暗访调查了北京地区不同地段的多家房产中介,发现消费贷、信用贷等产品仍在为买房首付提供资金。

  在北京市海淀区某房产中介,在记者询问若购房时首付不够怎么办时,现场工作人员给了记者三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信用贷款,工作人员表示,在没有房子的前提下,可以办理信用贷,每笔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还款周期最多3年,年利率主要根据贷款年限和个人资质决定,目前在4.35%—4.75%之间。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贷款的金额较高,每月的还款压力就较大,信用贷比较适合想提前还款的购房人。”

  第二个方案是消费贷款,根据贷款人名下有无房产又有不同的安排。上述工作人员称,名下有房产时,若尚未还清房贷,则可以做二次抵押贷款,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首次贷款是按揭贷、公积金或者组合贷款,同时已还款18个月以上;二是名下有公司并且持有股份;若已还清房贷,贷款金额在160万元以内的可以直接申请消费贷,16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企业金融贷。名下无房产时,客户可以申请消费贷,年利率为5.39%,但是只有在过完户后钱才能入账,一般都是二套房客户申请的较多。

  第三个方案是空垫,但是成本相对较高。该方案不需要任何抵押物,贷款金额多少主要取决于房子评估价、个人资产、负债情况以及收入,但是利息较高并且按天计息,最低利率为7%—10%,最高达20%,一周之内放款。

  上述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建议您可以先凑足首付再申请消费贷还首付,具体而言,就是先通过短期周转借款凑足首付并申请按揭贷款,放款后再去银行申请消费贷还清首付,“短期周转借款一般是3个月的信用贷或者是亲戚朋友的借款,这样一来支出的总成本将会减少很多。”

  据记者了解,上述的三种方案,每笔贷款都要另收取贷款额1.5%—2%的手续费。

  另一家房产公司的中介为记者推荐了与他们公司合作的一家贷款公司,他告诉记者:“我近期买房也向贷款公司申请了信用贷付首付。”

  记者随即拨打了该贷款公司的电话,据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该信用贷的申请门槛并不高,贷款人在北京地区有正式工作,半年以上的社保或者公积金即可,信用贷每人总共可以贷三笔,同一家银行最多只能贷两笔,每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据上述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只有两家银行在满足部分条件时贷款可以不上征信:即选择等本等息的还款方式,前两笔贷款可以不上征信。“每一笔信用贷的年利率也不同,第一笔年化利率6%,第二笔年化利率为5.8%,第三笔年化利率为5.88%。”但若选择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年化利率在6.5%—6.8%之间,并且每笔都要上征信。此外,还要另收取贷款额的2%作为手续费,如果是熟人介绍手续费可以优惠一些。

  上述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提醒记者:“我们会把贷款金额打到一张借记卡里,贷款资金到账后一定要提现,不要转账,现在查得比较严,直接取走现金银行查不到资金去向,可以规避监管。”

  消费贷违规仍是罚单重地

  尽管各监管部门一直在调控,严禁“首付贷”和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但是,近期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再度成为银行业务受罚的重要领域。根据各地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近期多家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市、消费贷款业务未严格审查和监控贷款用途等受到处罚。

  例如,今年7月22日,云南银保监局开出了4张罚单,其中有3家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市以及对贷款用途审查监控不力等违规行为被监管处罚。

  具体而言,某股份制银行昆明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市、股市;对贷款用途审查监控不力,流动资金贷款回流借款人,挪作他用,被罚款2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296万元,罚没合计277.296万元。某银行昆明分行因“贷款用途审查、监控不力,贷款用途不实,以贷转存、存贷挂钩”被罚款30万元。某国有大行云南省分行被罚款人民币2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市、股市、购买理财产品”。

  6月4日,浙江银保监局开具的罚单显示,某银行杭州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被罚款人民币170万元。

  此外,近期有媒体报道称银保监会正在部署房贷检查,涉及多个城市与数十家机构。此次检查范围与以往常规重点关注内容相似,一方面着眼在违规向房企提供表内外融资,另一方面加码对违规“首付贷”的检查,包括贷后监控也在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阅读:消费贷 房市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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