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司库总经理刘信群:永续债优化资本结构

  2019年1月25日,中国银行成功在境内发行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又称银行永续债),拉开了境内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的序幕。随后国内银行纷纷跟进,民生银行(6.070, 0.03, 0.50%)、华夏银行(7.620, 0.06, 0.79%)、浦发银行(11.860, 0.00, 0.00%)相继完成发行,其他银行待发行计划仍有约7000亿元,永续债发行从年初的星星之火,已形成燎原之势。永续债大规模发行,将有效补充银行资本,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能力,在逆周期调节中发挥重要作用。

  商业银行永续债发行的意义和特点

  银行永续债之所以获得国务院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和市场机构大力支持,主要与在宏观经济逆周期调节作用和独特的产品特性有关。

  补银行资本,调资本结构,可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当前中国仍是间接融资主导的经济体,银行信贷在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支持民企、小微企业中发挥着核心作用。2019年4月末,中国金融业资产为303万亿元,其中银行业资产为269万亿元,而信贷资产又占到银行业资产的55%。做生意要有本钱,服务好民企、小微企业需要更多的本钱,但当前资本充足率水平成为制约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不利因素。从国际经验看,资本充足率越接近监管红线的银行,对高风险客户的资产配置意愿越低。欧美银行业都曾出现由于资本金不充裕导致货币政策传导不畅的现象。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速趋缓、资本监管压力加大,资本约束对货币政策传导的梗阻效应愈发明显,这增加了政策调控难度。支持资本工具发行,尤其是永续债发行,有助于金融机构提高资本缓冲,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意愿。

  与国际同业相比,中国银行业长期以来资本实力较弱,资本充足率和资本结构仍需进一步提升和改善。2018年末,工商银行(5.660, 0.01, 0.18%)、农业银行(3.610, 0.01, 0.28%)、中国银行、建设银行(7.400, 0.03, 0.41%)的其他一级资本净额占资本净额比例分别仅为3.1%、3.8%、5.7%和3.4%,同期,非中资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其他一级资本净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1.5%,部分银行超过15%。鼓励银行发行永续债,有助于改变银行业其他一级资本占比较低的局面,优化银行资本结构,夯实资本质量,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资本属性强,产品形式佳,应充分发挥永续债独特优势

  普通股、优先股与二级资本债券是永续债推出前的三种最主要的银行资本补充工具。过去几年里,国内股市持续低迷,多数A股上市银行“破净”,股票增发受限,配股补充资本规模有限,普通股增资极少;优先股发行审批流程较长、不确定因素较多,且发行主体主要是上市银行,为数众多的中小银行发行渠道不畅;二级资本债券是银行发行最频繁的资本工具,但二级资本债券资本属性相对较弱,募集资金仅能补充二级资本,对银行提升资本质量、优化资本结构效用有限。推出永续债不但可丰富资本工具品种,为银行提供新的资本补充路径,而且永续债兼顾上述三种资本工具的优势,能够提升银行业补资本的速度和效用。

  永续债产品优势突出。一是在审批和发行流程上,永续债与二级资本债券大致相同;与优先股相比,内外部审批流程简洁、审批时间短,发行流程也更为灵活。二是减记型永续债发行市场为全国银行间市场,受股市传导影响小。三是产品形式为债券,市场容量大,投资者广泛。四是税务处理可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发行人利息支出可在税前抵扣,实现“税盾”效应。

  银行永续债发行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措施

  永续债作为银行创新型资本补充工具,推出过程中面临大量的困难。在国务院和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支持协调下,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税总局等监管部门,在永续债推出前后,发布多项政策疏通障碍,为顺利发行保驾护航。

  永续债期限表述问题

  期限表述是银行永续债发行面临的最大难题,《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没有到期日,而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需要约定债券期限。如何调和二者矛盾、寻求折中方案,曾是我国能否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推出永续债的关键。中国银行永续债发行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核心条款设计上,避开了正面解释期限是无期限还是有期限的问题,巧妙地将永续债的期限与发行人的存续期联系在一起,从存续期角度破解了永续债发行的最大难题。

  投资者准入问题

  首单永续债发行前,投资者普遍面临产品股债性质不清及投资准入问题,需要监管机构引导以及发行人为市场解读。银保监会在1月17日批准中行永续债时专门在官网发布消息,强调了银行永续债有利于丰富债券投资品种和满足投资者需求,表明该工具适合债券市场投资者投资;又于1月24日中国银行永续债发行前一日,放开保险资金投资商业银行永续债,扩大了投资者范围。中国银行则在发行前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投资者沟通,如实地路演、研讨会、电话会等。从中国银行永续债投资者类型看,银行自营账户、表外理财、保险、基金、财务公司等多类别境内投资者参与了认购,甚至还包含了数个境外投资者账户,表明境内市场最主要的投资者类型在监管准入方面消除了障碍。

  二级市场流动性问题

  为解决永续债新产品二级市场流动性不足问题,人民银行专门创设了央行票据互换,意在增加持有永续债的金融机构的优质抵押品,提高市场流动性,增强市场认购永续债的意愿。迄今人民银行已进行了两次央行票据互换操作,市场在持续关注央行票据互换的过程和效果。此外央行票据互换的示范效应业已显现,目前部分银行机构正在跟进,研究将永续债纳为合格回购押品。

  会计处理问题

  2019年1月28日,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的基础上发布了《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针对永续债的到期日、清偿顺序、利率跳升机制和间接义务方面对永续债的发行方的会计分类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该规定为境内市场多种类别的永续债规范会计处理提供了详细依据。据此,绝大多数的企业永续债将不再符合记入权益的条件;而银行永续债则由于几乎符合到期日、清偿顺序、利率跳升机制和间接义务方面等全部权益特征,发行方按权益处理是唯一选择。

  所得税处理问题

  永续债利息究竟是按股息还是按债息进行所得税处理,一直是首单永续债发行前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如不明确,在实践中可能存在双重征税问题。2019年4月16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明确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适用方法。企业发行的永续债,既可以适用股息政策,也可以在满足条件时适用债息政策。这一规定不但解决了双重征税问题,还赋予发行人充分的、易操作的税收政策选择权,发行人在针对不同投资者群体发债时,能够灵活迎合投资者税收偏好,确保债券发行成功。

  银行永续债未来发展方向

  继续扩大中长期投资者参与投资

  2019年2月1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支持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风险能力;引入基金、年金等长期投资者参与银行增资扩股,支持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市场交易。永续债等银行资本工具,只有境内非银机构、境外投资者广泛参与投资,才能真正分散银行风险;而资本工具期限通常不低于5年,与年金等中长期资金的资金来源期限较为匹配,未来应创造条件鼓励境内外中长期资金关注和投资银行永续债。

  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债券条款

  目前银行永续债在资本属性方面的核心条款设计上严格满足监管要求,对于监管没有明确要求的核心条款内容,则结合资本产品特性和国际经验,尽可能考虑市场特点和投资者诉求,采取对投资者友好的设定方式,以提高市场对永续债的接受程度,如清偿顺序位于优先股之前、采用分阶段调整利率等。未来永续债核心条款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满足投资者的细化需求,比如,由于投资者将永续债按权益处理时只能在派息日确认利息收入,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在某一期间的内部收益考核,因此可考虑将付息频率提高至半年或季度付息。再如,目前部分核心条款概括性较强,为使投资者清楚了解产品风险、避免理解歧义,可考虑将核心条款表述进一步细化,或者进行监管解读。

  继续提高永续债合格押品接受度

  与银行自营账户相比,非银机构的资金来源有限,流动性管理要求较高。债券能否作为押品融资,是表外理财、基金等非银机构投资的重要考量。目前银行资本债券已经纳入央行MLF合格抵押品范围,但是非银机构并不能直接从央行获得流动性支持。未来银行永续债等资本债券如能被广泛纳为商业银行合格回购抵押品,将大幅提升非银主体购买资本债券的积极性。商业银行将永续债纳入回购的合格押品,需要管控有关信用风险并缓解资本占用带来的成本上升等问题,银行可采取债券发行人白名单、押品折扣率、资本和授信规模等方式进行管理。

  作者:刘信群‘中国银行司库总经理’

  文章:《中国金融》2019年第14期  

关键词阅读:中国银行 刘信群 永续债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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