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吉林分行未对交易单证合理审查 被罚20万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市汇检罚[2019] 4号)显示,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市中心支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决定对该行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20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关键词阅读:中国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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