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缓解中小银行货币创造的流动性约束和利率约束

  金融界讯 央行网站6日消息称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19年9月16日全面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

  为促进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再额外对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于10月15日和11月15日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

  此次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9000亿元,其中全面降准释放资金约8000亿元,定向降准释放资金约1000亿元。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对此进行了解读,他认为我国目前基本形成“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框架,大型银行、中型银行、小型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基准分别为13.5%、11.5%、8%。从国际视角和历史视角来看,我国存款准备金率水平从整体而言是偏高的,降准确有一定的空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实施全面降准,进一步释放流动性,有助于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降准之后,金融机构获得了更多的资金,资金成本进一步降低(相比MLF等货币政策工具,降准释放的资金成本最低),有助于提升对实体经济服务的意愿和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降准采取全面降准+定向降准组合的方式,除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之外,还额外对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分两次实施)。这样的降准方式,体现了总量政策的结构性调节功能,是一次精准的定向调控。一般而言,仅在省内经营的城商行资金实力较弱,流动性相对紧张,对它们实施定向降准可以较平衡行际压力,流动性调节更加高效精准。对包括城商行在内的中小银行而言,通过定向降准,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既可额外释放部分长期流动性,减轻中小银行的负债压力,也有助于降低负债成本,进一步缓解中小银行货币创造的流动性约束和利率约束。

关键词阅读:中小银行

责任编辑:卢珊 RF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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