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惠山民泰村镇银行因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 被罚30万

  近日,无锡银保监分局公布了对江苏惠山民泰村镇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的主要负责人是江建平。处罚信息显示,江苏惠山民泰村镇银行存在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的行为,无锡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依法对江苏惠山民泰村镇银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惠山民泰村镇银行成立于2012年1月9日,注册资本1亿元,第一大股东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

  以下为原文:

关键词阅读:借款人 贷款资金 商业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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