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农商银行降低条件给企业放贷 被罚35万元

  11月4日,潍坊银保监分局公布了对山东昌乐农商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的主要负责人是赵连东。

  处罚信息显示,昌乐农商银行降低信贷条件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潍坊银保监分局对该行处以罚款35万元。

关键词阅读:山东昌乐农商银行 放贷 银保分局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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