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门槛放宽 外资银行迎发展新空间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外资银行监管。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总体而言,《征求意见稿》放宽了外资银行进驻国内市场的各项限制,简化了审批进程,有利于积极吸引外资银行在我国设立分支行,提升我国银行业服务主体的多样化水平,短期来看是加剧了行业的竞争,但从长远来看,对银行业发展是利好,通过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协作及优势互补,将推动我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放宽准入

  近年来,我国针对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相关政策密集落地,具体看来,涉及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期货等行业的多项市场准入开放和业务范围扩大。其中,涉及外资银行的相关政策修改就有多项。具体看来,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7章、146条。主要修订有以下三方面:一是持续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措施依法落地。《征求意见稿》与《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衔接,就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外资法人银行,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营业性机构需满足的总资产要求,取消中外合资银行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等措施进一步明确操作细节。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稿》将外资银行部分任职资格核准和分行开业审批的层级进一步下放或调整;取消管理型支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审批;缩短两级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缩减部分许可事项的材料要求。三是进一步强化外资银行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外一致原则,《征求意见稿》在相关许可章节中,相应增加了股权管理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审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对此,何南野分析指出,过往设置限制的主要原因,一是防止过度竞争,二是充分防范风险,因此对外资行规模及股东情况都施加了限制,由此大幅减少了可在华从事银行业的机构数量。其中,取消外资银行的投资和经营限制,是金融业外商投资便利化的一环。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从中长期外部经贸和资本流动环境看,中国面临的形势趋于严峻。但决策层似乎意识到,越是面临外部承压,越是要对外开放,并提供公平和中性的市场竞争环境。外资银行在华投资便利化将促进银行业的充分竞争,为实体经济提供更优质和低价的金融服务,为实体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提供更牢固的金融市场基础。”整体来看,本次《征求意见稿》如果能最终落地,将使得外资银行迎来一个大的发展红利期。何南野表示,一是取消了总资产等规模的要求,使得符合条件的可在华开立外资银行的机构数量大为增加,预计接下来在华外资银行申请数量将会有明显提升。二是对股东没有硬性要求,外资可以100%控股,有利于加大外资银行参与我国银行业的积极性,有利于外资银行股东加大资源投入和自主经营性的充分发挥,并将境外的发展成果与经验应用到我国市场,提升我国银行业的国际化水平和竞争力。

  事实上,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落实,为外资银行进一步深耕中国市场提供了绝佳机遇。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兼行政总裁廖宜建曾表示,过去几年,金融业的改革开放步伐不断提速,一系列密集的金融业开放举措陆续落地实施,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和节奏也更加积极。与此同时,资本市场的开放也在持续推进。中国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种种引进来的举措,为国际投资者和发行人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多元化发展

  记者梳理发现,自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公布11项将在年内落地的金融开放措施,明确释放金融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的信号以来,相关监管部门的配套举措一直在持续加码。当前,我国新一轮金融对外开放举措稳步推进,其总体原则是实施内外资一致原则,包括此前的取消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股比限制、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放宽外资银行设立机构条件等。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逐步推进,对国内银行业会产生哪些影响?有专家表示,外资银行将稳步推进业务布局,不会太激进。不少外资银行自身比较注重风险管控和投资回报,短期内不会大规模进军中国市场。事实上,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竞争,不仅可促进我国金融机构进步,同时也能与我国金融机构形成优势互补,从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多元化的发展。对此,何南野分析称,首先,促进我国银行业的竞争,通过外部力量助推国内大中小型商业银行不断改善业务结构,加强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对行业整体而言,将加速优胜劣汰效应,提高银行资源配置的效率。其次,外资行的不断进入,其先进的金融产品、管理模式和发展经验也将快速应用于国内银行业,境内中资行可通过与外资行的共同协作,相互学习、优势互补,共同提升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此外,银行业对外开放,将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加入到我国银行业的建设当中,有利于夯实我国银行业发展的人才基础。陶金认为,在中性竞争环境下,外资的进入将增加我国银行业竞争程度,有利于降低银行业牌照资源带来的极高垄断水平。因为原有外资银行设立分行或经营机构并不需要监管给予牌照,这样一方面直接提升银行业竞争程度,另一方面也将在未来持续补充新进入者。不过在短期内,外资银行除了在资本市场业务方面发展较快外,传统信贷等业务的发展仍然较为落后,暂时不会对国内银行构成较大竞争压力,行业竞争性仍有待提升。陶金补充道。在此背景下,未来如何进一步促进我国银行业健康发展。何南野建议,一是境内大中型中资银行应加强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加强创新,实现业务收入的多元化发展,以有效应对外资行的挑战。二是合作远远大于竞争,境内中资行应加强与外资行的合作,通过相互学习、优势互补,提升为个人客户企业客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在简政放权之下,加强对外资行股权管理、反洗钱、资金出入境、外资行贷款资金流向等问题的重点监管,以充分防范系统性风险。陶金认为,应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中性竞争市场,进一步减少外资进入顾虑;继续提高外资银行的在华投资便利性,继续以开放促改革;同时加强对外资银行进行针对性监管,引导外资银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响应央行监管和货币政策等。

关键词阅读:外资行 征求意见稿 外资金融机构 外资法人 我国银行业

责任编辑:卢珊 RF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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