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乳山农商行贷款“三查”不尽职 被罚25万元

  近日,威海银保监分局公布了对山东乳山农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的主要负责人是张信航。处罚信息显示,该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事实。

  威海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乳山农商行罚款25万元。

  天眼查显示,乳山农商行的第一大股东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1.43%。后者由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山东省国有企业。

  以下为处罚原文:

关键词阅读:山东乳山农商行 银行业 贷款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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