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开出五张罚单 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同一违法行为,对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山东梁山农村商业银行、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山东临沭农村商业银行五家农商行开出罚单。

  具体如下: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济宁银罚字[2019]25号、26号)显示,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行处以20万元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济宁银罚字[2019]29号、30号)显示,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行处以20万元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济宁银罚字[2019]23号、24号)显示,山东梁山农村商业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该行处以20万元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临银罚字〔2019〕47号)显示,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未按照规定履行识别义务。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临银罚字〔2019〕6号)显示,山东临沭农村商业银行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未按照规定履行识别义务。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20万元。

关键词阅读:中国人民银行 罚单 客户身份识别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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