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农商行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 被罚27万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南银罚字[2019]7号)显示,南充农村商业银行存在“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未按规定报备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调整、审核;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南充市中心支行根据《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之(一)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之(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之(一)、(三)项,对南充农村商业银行合并给予警告,并处以27万元罚款,对2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关键词阅读:金融监督管理 金融工作 人民币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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