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监管解除银行支持疫情后顾之忧 经营利润、不良贷款等降低要求

  在银行机构纷纷拿出“真金白银”的措施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同时,监管部门也积极出台政策,适度调整对银行和相关业务人员的监管指标或措施,解除其后顾之忧。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有上海银保监局、浙江银保监局、江苏银保监局三地监管部门出台政策,适度上调了银行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考核,同时放松了对经营业绩、不良贷款、尽职免责等方面的要求。

  2月8日,央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联合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16条金融举措》提到,2020年浙江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小微企业领域首贷、信用贷和无还本续贷明显提升,力争全省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新增超过1000亿元;对疫情防控相关和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主动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2020年全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要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2月10日,江苏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提出,2020年江苏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各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情况将作为监管考核评价的重要因素,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要降低0.5个百分点;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水平,且不得收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其他费用,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

  同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 支持企业发展 保障民生服务的通知》提出,多措并举,推动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合理增长,确保全年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在自身能力可承受的范围内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一定期限的利息,具体减免方式各行可自行制定相应的细则。

  因支持受疫情影响民营企业或者小微企业导致资产质量等方面,上述三地银保监局也出台了政策,放松相关监管要求,解除银行机构和相关业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浙江银保监局表示,对因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的商业银行基层分支机构适当降低经营利润和不良贷款考核要求,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及时还款的小微企业贷款减免基层信贷员责任,鼓励其对小微企业敢贷、愿贷。

  江苏银保监局表示,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实行延期还款的各类贷款,不纳入逾期统计,不加收罚息,各银行机构要分类施策,不单独因疫情影响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各地方法人银行要制定特殊时期风险管理细则,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和免责行为清单,各分支机构要积极向总行争取免责政策支持,合理降低免责标准,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保护基层经营单位和授信审查审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监管部门将酌情进一步放宽疫情影响期间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并对2020年核销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进行还原统计考核。”

  上海银保监局表示,各行可制定一定期间的政策宽限期(可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在政策宽限期期间,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的企业暂时无法正常归还到期贷款而发生逾期的,不计罚息及复利,不影响客户征信记录;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不强制要求此类逾期90天或60天以上的贷款归为不良;要积极向总行(司)争取特殊时期各类免责政策,明确免责情形,充分发挥一线业务人员和授信审查审批人员的工作主动性,解决其后顾之忧。

  上海银保监局同时表示,在沪银行保险机构要将疫情期间的业务开展情况、绩效考核改进、信贷计划单列和尽职免责情况、续贷情况、减免利息情况、客户信用修复情况及其他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监管部门,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监管部门将对各机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客观来讲,这次的疫情对小微企业,特别是住宿、旅游、餐饮等这类小微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总的来看,第一,总量不会太大,严重的疫区,如湖北武汉可能受的影响更严重一点,其他地区受春节因素的影响和防控措施的影响,预判不良率会有所上升,但是从整个金融体系运行情况来看,小微企业的不良占比是比较小的;另外,银行业拨备覆盖率达到了180%以上,有充足的资源来应对不良的上升,不会对整个金融造成大的影响。”2月7日,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

关键词阅读:小微 监管指标 不良贷款 拨备覆盖率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