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信社联合社对报表数据管理不到位 被罚50万元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公布了对江西农信社联合社的行政处罚信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孔发龙。处罚信息显示,该机构因存在“对全省农村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报表数据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关键词阅读:联合社 银保监 数据管理 农信社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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