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违规任命高管 两人被取消董事资格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0〕3号、4号、5号)显示,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存在股权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任命高管两宗违法违规行为。

  刘树青为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股权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任命高管违规事项直接责任人。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康中豪、王在成为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股权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违规事项直接责任人。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对其处以分别取消5年董事任职资格的惩罚。

  公开资料显示,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的大股东为内蒙古银行,持股比例35.00%。

  此前,银保监会网站3月2日公布的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乌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2号)显示,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因股东股权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经任职资格核准任命高管,遭乌兰察布银保监分局处以罚款合计50万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

关键词阅读:银行业 四子王蒙银村镇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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