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家民营银行设立生变 锡商银行两家发起股东终止认购

  筹建期满在即,两家股东却终止认购,全国第19家民营银行——无锡锡商银行的设立日前遭遇变局。

  3月17日,红豆股份(600400,股吧)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锡商银行筹建工作组通知。锡商银行已完成发起人股东调整相关工作,并收到江苏银保监局相关批复。红豆股份的母公司红豆集团是锡商银行的主发起人。

  红豆股份的公告显示,作为锡商银行原发起人股东,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柯利达(603828,股吧)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认购锡商银行股份。同时,另有两家原发起人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感知技术无锡有限公司调整认购股份数量;增补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发起人股东。

  3月17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也发布公告称,2019年1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柯利达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990亿元,持有锡商银行1.990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95%。但鉴于锡商银行筹建审批时间经历的周期较长,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决定终止参与发起锡商银行事宜。

  去年9月18日,锡商银行获中国银监会批复筹建,锡商银行注册资本20亿元,由红豆集团和江阴澄星集团作为主发起人,与南京德乐科技、苏州柯利达等6家公司共同发起。

  根据银保监会的监管规定,民营银行筹建工作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如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监会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最长期限为3个月,逾期未提交开业申请,筹建批准文件失效。

  截至3月18日,锡商银行的筹建期将正式满6个月。但经记者查询发现,目前该银行尚未公开发布任何筹建延期声明或公告。

  对于终止认购一事带来的影响,柯利达公司在公告中表示,目前锡商银行尚未成立,公司也未实际出资。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红豆股份则表示,“除股东调整外,设立锡商银行的其他事项不变。本次发起人股东调整事项不影响锡商银行已取得的中国银保监会批筹批复”。但该银行是否已获准筹建延期、何时将成立,公告并未提及。

关键词阅读:民营银行 锡商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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