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P2P“团灭”!黑龙江省32家网贷机构均未通过验收

  又一省P2P“团灭”。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近日发布一则由黑龙江P2P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网络借贷行业出清公告”。

  公告称,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注册在该省纳入整治范围的32家网贷机构均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未通过验收。

  其中,18家已良性退出,3家被公安机关立案,其余11家存量机构已停发新标并退出P2P网贷行业,有关机构将按照退出计划清理债权债务、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

  公告还表示,网贷机构的业务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直接借贷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出借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

  出借人、借款人、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如出现涉嫌犯罪行为造成出借人损失,出借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四川、河南、重庆、广州、湖北、山东、湖南、新疆、天津、贵州、宁夏、北京、上海、浙江、深圳、云南、辽宁、甘肃、山西、大连、内蒙古、陕西、吉林、黑龙江等24省市对外公布清退P2P网贷机构。

  其中,湖南、山东、四川、重庆、河南、河北、云南、甘肃、山西、大连、内蒙古、陕西、吉林、黑龙江等14省区市已明确清退辖区内全部P2P网贷机构。

关键词阅读:互联网金融 P2P

责任编辑:葛文静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