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支行行长拆东墙补西墙 诈骗多人共计5684.4万元

  日前,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系某国有银行无锡玉祁支行原行长殷某清骗取多人共计人民币5684.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前被告人殷某清在该国有银行前洲支行工作期间,以帮企业转贷、短期资金周转、承兑汇票贴现、为他人理财赚取高额利息等为由,同时也为自己能从中赚取息差,向数十人拆借资金数千万元进行资本运作。

  2016年4月,殷某清调任该银行玉祁支行行长后,因其资金链断裂,不能兑现承诺的数十名出借人的到期本息利益,遂隐瞒真相,仍采用上述借兑款的理由和方式,继续向信以为真的被害人高息借款,并要求出借人汇入其指定的账户,为自己偿还在前洲支行工作期间的借款。

  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还款方式,致使殷某清应付资金窟窿越来越大,后在多名被害人催还款的追逼下,殷某清自知诈骗事实即将败露,遂于2019年1月16日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并交代了多年来诈骗多人钱财的主要犯罪事实。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认为,殷某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人共计人民币5684.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数额特别巨大。一审判决,殷某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退赔人民币5684.4万元。

关键词阅读:银行行长 拆东墙补西墙 诈骗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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