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上海市东支行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 被责令改正

  近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了对平安银行上海市东支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2号),该行的主要负责人是邱晓珏。处罚信息显示,该支行一定期间内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上海监管局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关键词阅读:金融许可证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