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农商行因公司治理失效被罚150元 4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80万元

  金融界网站3月30日讯 近日,浙江银保监局公布了对余杭农村商业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0〕24号),该行的主要负责人是来煜标。

  处罚信息显示,该行因“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不规范,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未发挥稳健决策作用,公司治理失效;借助资产管理计划通道发放个人贷款,且投前调查未尽职,投后管理不到位,风险处置不及时”等违法违规事实。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此外,浙江银保监局除对余杭农村商业银行开出一张银行罚单外,还对相关责任人开出四张共计80万元的罚单。

  傅兴法、张昀分别对“余杭农村商业银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不规范,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未发挥稳健决策作用,公司治理失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分别被浙江银保监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来煜标、安剑桦分别对“余杭农村商业银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不规范,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未发挥稳健决策作用,公司治理失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分别被浙江银保监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余杭农商行成立于2005年6月,前身是杭州市余杭区农村信用联社及其所辖的17家农村信用社。截至2019年9月末,该行总资产达1070.85亿元,总负债995.43亿元,存款余额高达956.17亿元,各项贷款总额606.93亿元,不良贷款率仅为0.86%。

关键词阅读:浙江银保监局 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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