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缙云农商银行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 被罚20万元

  4月1日,丽水银保监分局公布了对浙江缙云农商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的主要负责人是郑建林。

  处罚信息显示,浙江缙云农商银行因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丽水银保监分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行罚款20万元。

  资料显示,浙江缙云农商银行于2005年8月成立,前身为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注册资本为1.92亿元。

  以下为处罚信息原文:

关键词阅读:浙江缙云农商银行 关联方 担保贷款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