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农商行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14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公布了对南昌农商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信息显示,南昌农商银行存在以下3宗违法行为:

  一是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针对该违法行为,央行南昌中心支行对南昌农商行罚款148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熊斌、熊峰、胡瑛、罗琦、易珊、付员风、万文娟分别罚款4.8万元、3.4万元、3万元、2万元、2.8万元、1.4万元、1.4万元。

  二是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存在账户开立不合规问题。针对该违法行为,央行南昌中心支行对南昌农商行警告并罚款3万元。

  三是违反征信管理规定,未经授权查询个人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未按规定处理征信异议,超范围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针对该违法行为,央行南昌中心支行对南昌农商行罚款人民币33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陈迎宾、赵淑军、欧阳幼鹏、吴宇波、欧阳轶、罗丽琴、王昊文分别罚款2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

关键词阅读:征信管理 反洗钱 南昌农商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全部评论
已关注
圈子封面
热聊中:
进入投顾圈子进入投顾圈子
关闭 下载金融界app
金融界App
金融界微博
金融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