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农商行未按规定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被罚126.7万

  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了对简阳农村商业银行及2名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信息显示,简阳农村商业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六项违法行为,分别为: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未按规定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备案;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未按法定程序收缴假币、对外支付残缺、污损人民币;经收税款未通过规定科目核算。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决定对简阳农村商业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20.7万元罚款,对2名反洗钱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员合计处以6万元罚款。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关键词阅读:个人信用报告 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

责任编辑:申雪娇 RF1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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